根据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(GB 50571-2012)编写医用气体工程施工的一般规定:
1、医用气体安装工程开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:
1)施工企业、施工人员应备相关资质证明与执业证书;
2)施工图设计文件要经过批准;
3)压力管道与设备已按有关要求报建;
4)施工材料及现场水、电、土建设施配合准备齐全。
2、医用气体器材设备安装前应开箱检查,产品合格证应与设备编号一致,配套附件文件应与装箱清单一致,设备应完整,没有机械损伤、碰伤,表面处理层要完好无锈蚀,保护盖也要齐全。山西太原医用气体工程施工
3、医用气体管材及附件在使用前应按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,且要符合下列规定:
1)所有管材端口密封包装应完好,阀门、附件包装应无破损;
2)管材应无外观制造缺陷,应保持圆滑、平直,不得有局部凹陷、碰伤、压扁等缺陷;高压气体、低温液体管材不应有划伤压痕;
3)阀门密封面应完整,无伤痕、毛刺等缺陷;法兰密封面应平整光洁,不能有毛刺和径向沟槽;
4)非金属垫片应保持质地柔,应无老化及分层现象,表面应无折损及皱纹;
5)管材及附件应无锈蚀现象。
4、焊接医用气体铜管和不锈钢管材,要在管材内部使用惰性气体保护,且符合下列规定:
1)焊接保护气体可使用氮气或氩气,不应使用二氧化碳气体;
2)应在未焊接的管道端口内部供应惰性气体,未焊接的邻近管道不应被加热而氧化;
3)焊接施工现场要保持空气流通,或有单独供应呼吸气体也可;
4)现场应记录气瓶数量,并应采取防止与医用气体气瓶混淆的措施。
5、输送氧气含量超过23.5%的管道与设备施工时 严禁使用油膏。
6、医用气体报警装置在接入前应先进行报警自测试。